崔坤建律师亲办案例
盗窃案件成功不批捕
来源:崔坤建律师
发布时间:2015-04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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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某系福建人,在万州认识女朋友何某,陈某在何某家居住近一年。正当双方准备谈婚论嫁之日,何某母亲银行卡钱款共计近6万元不翼而飞。何某母亲报警后,陈某在公安机关承认系自己私自取款用于偿还他人欠款。随后,陈某被万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。笔者受陈某母亲委托介入案件。本案盗窃钱款事实成立,但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,结合两高司法解释,如果陈某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调解,可以对陈某不予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。经辩护人协调,陈某母亲退赔了两万元后,表示暂无力赔偿余款。陈某本人表示其可以借款退还,但必须取保才能具体实施。由于陈某系外地人,而且涉案金额比较大,又未能全部退赃,以往的司法实践很少能够取保。案件被送入检察院审查批捕,辩护人提出本案不应批捕 的理由:案件发生情节特殊,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,有强烈想办法退赃的意愿,而且其母亲已经返还被害人部分款项,被害人在辩护人的劝说下也出具了谅解书,不批捕对嫌疑人和被害人均有利。辩护人是依法提出的意见,辩护人也认为本案嫌疑人无逮捕必要。感谢承办案件的女检察官,没有循规道矩(因为批捕对检察院来说风险是最小的),既体现了人性的关怀,也充分体现的刑事诉讼法的精神,没有批捕!要知道西方家取保是常态,在我国羁押是常态。在这种背景下,本案完全按照正常程序不批捕,实属难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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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崔坤建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重庆佳施德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5001*********3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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